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出台 释放促进品牌消费积极信号******
强信心·开新局|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出台 释放促进品牌消费积极信号
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(记者潘洁、谢希瑶)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文物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印发了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,释放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、促进品牌消费的积极信号。
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坚持历史传统与示范引领并重、保护促进与规范管理并举,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、产业升级、文化引领、民族自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、基本条件、申报认定、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。
“老字号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,是我们做好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。”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在2月1日商务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,今年春节假期,老字号的线上消费保持比较快的增长速度,餐饮外卖消费同比增长13.5%,拉动商务部重点监测零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6.8%,成为消费市场的一大亮点。
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提出要建立“有进有出”的动态管理机制,不断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,推动中华老字号顺应市场机制、守正创新发展,引领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,着力提振发展信心,加快品牌培育发展,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,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。
盛秋平表示,在出台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的基础上,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支持举措,汇聚社会各方力量,进一步提升老字号文化内涵和供给品质。持续办好“老字号嘉年华”,推动举办老字号博览会,聚焦传统节日,统筹线上线下,推动老字号走进千家万户、走进百姓生活。
“消费是最终需求,也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。”盛秋平说,商务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“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”,活跃节日消费市场,拓展线下消费场景,探索发展直播电商,打造更多新消费场景。
献血与评优挂钩,“自愿”还有多少真实成分?******
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,近日,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,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。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,其中提到“献血者在学校评职、评优、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”。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。目前,校方表示考虑不周,已撤回通知。
血液库存不足,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。由于疫情影响,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,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。正因此,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,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,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。
然而,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。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,表面上看,是一种激励,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。毕竟,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,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。
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,教师评定职称、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,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。
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,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:献血是自愿的,不能强制。报道显示,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》中明确,“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单位工作实绩考核”“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%,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”。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“自愿”的真实性和成色,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。
激励献血,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、尊重献血者、呵护公益爱心,也要强调自愿、保证公平。比如,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,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,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;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,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;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,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。
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,切忌用力过猛。(工人日报 木须虫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